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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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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联[2015]17号
 
各区县协会、专业协会、各大集团、各施工、劳务企业及会员单位:
 
      依据《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2015年诚信企业评定工作定于4月开始申报受理。请各区县、市建筑装饰、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各大集团着手做好本区域内诚信企业申报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促更多的企业参与诚信企业的评定。
 
      拟申报诚信企业的单位要按照我会京建联[2013]51号“关于颁布重新修订的《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点击查看:/Page/NewsContent.aspx?n_id=157&t_id=14)中的相关要求做好资料准备,按申报渠道进行申报。原则,中央企业,除中建一局所属企业向中建一局申报外,其他中央和外省市在京施工企业可直接向我会申报;北京各大集团所属企业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申报;区、县所属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建筑业协会申报;新申报的装饰企业可向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申报;劳务承包企业统一向2233.com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申报。申报企业需填报的诚信企业评定申请表和考核记分评定表,均请从我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www.qlveg.com)下载。
 
      此次申报内容略有调整。已评定过诚信企业的单位,申报材料适当简化,不需再提交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贯标认证资料;申请书、评定表,上报的份数由原定的两份改为一份,其余材料按规定提交。首次申请单位必须按照《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要求上报。
 
      依据住建委有关诚信企业有效期认定的意见,2012年AAA信用企业有效期,至今年10月到期,故这部分企业需参加此次诚信企业评定的申报,审核通过后,即同时取得诚信企业和AAA诚信企业称号。
 
      我会受理时间定为4月1日至5月15日。
 
      联系人:刘淑珍、董肖恒
 
      联系电话:88070421、68064680、13701373239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