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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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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联[2013]72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们对《2233.com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推荐申报工作管理办法》(京建联[2007]13号)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北京市建筑业联合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推荐申报工作管理办法》拟在我会五届四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于2014年,正式实施。
 
  依据新修订的办法和市住建委的要求,每年年底由我会印发通知,请北京市各集团总公司和各区、县协会协助做好所属企业和所辖企业对下一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每年一季度由我会初审并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处室对申报工程法定程序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确定当年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名单,为每年4月份开始进行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做好项目准备。自2014年起,凡未经申报审定的项目原则上当年不予安排推荐。
 
  此次对2014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摸底项目的范围: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定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定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定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评定的2013年度“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目前正在申报中。详见2233.com《关于组织申报“2014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住宅小区)”参评工程的通知》(京建联[2013]67号),该奖项不在此次调查摸底范围之中。
 
  要求北京市属和区、县企业认真填报具备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条件已竣及在建项目清单。凡要求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必须满足相关《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如实填报《已竣工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条件的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为做好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滚动计划管理,做好申报工程的信息储备,同时填报《在建且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条件的项目统计表》(详见附件3)。
 
  国务院有关部委在京施工企业及外省市在京施工企业总承包施工的北京地区项目,要求申报2014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均要按上述要求填报,以便我们掌握全市的申报情况,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处室与北京市推荐项目统一审核,一并确定北京地区申报国家优质奖项的工程项目清单。同时2233.com负责配合中央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做好北京地区申报工程的管理与服务。
 
  请各集团总公司,各区、县协会对所属企业和所辖企业的申报项目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并排序(因各奖项申报名额限制,以便我们掌握安排顺序),并于2014年3月5日以前报送我会。我会会同市住建委相关处室联合审核的申报项目,3月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增加。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质量安全部付敬华、朱琳  68048991、88070413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优质工程各申报奖项的开竣工时间要求 
 
  2、已竣工且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
 
  3、在建且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